7月30日,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通知。通知要求,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建立扶贫台账、统计报送内容,做好2019年扶贫项目统计上报工作。通知指出,各有关社会组织应于8月10前完成上报工作。通知强调,脱贫攻坚工作情况,将列入近三年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;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,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;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可靠,材料齐全,严禁虚报、谎报。通知还就具体上报内容和上报方式等作出规定。
通知全文如下
各全省性社会组织:
到2020年,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,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,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,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,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。根据厅党组部署,今年我厅将继续联合北京、天津民政部门开展“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—助力脱贫攻坚行动”。为全面掌握全省性社会组织2019年参与脱贫攻坚有关情况,现就各社会组织扶贫项目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立扶贫工作台账
各社会组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《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》(国开发〔2017〕12号)要求,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扶贫工作台账和信息统计工作。
二、统计报送内容
2019年以来,在我省贫困地区拟实施、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扶贫项目及帮扶情况,统计汇总后填写《2019年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项目对接意向表》。
三、报送方式和有关要求
1、各社会组织务于8月10日前将《2019年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项目对接意向表》上报我局。如已完成项目,请附有关佐证材料(包括帮扶协议、帮扶过程中的影像、信息、捐款捐物现金收支凭证等),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同报至我局(可先报电子版)。
2、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,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主动对接贫困地区尤其是我省10个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项目,按要求和规定的期限上报参与脱贫攻坚的情况。
3、前期基金会脱贫攻坚暨政策培训班上已对接的社会组织,可不再报送此统计表,有关扶贫项目进展情况,请随时上报我局。
4、社会组织参与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,将列入近三年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5、各社会组织所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可靠,材料齐全,严禁虚报、谎报。
附件:
附件电子版下载地址:河北省民政厅官网-通知公告栏目、河北慈善联合基金会官网-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专题网站(http://jjjshzz.gotoip1.com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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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
2019年7月30日
编辑:刘星宇socialworkweekly.cn